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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半年!山西专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2018-06-12  上传

  严禁超接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严禁加工食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

  夏季已至,我省进入旅游旺季。为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即日起,省食药监局、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和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范围是,全省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以及小餐饮、农家乐等场所,覆盖整个旅游旺季和山西省全域。针对季节性、传统性、团体性餐饮消费特点和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我省要加大监管力度,消除风险隐患,提升安全水平,为广大游客饮食安全提供保障。

  检查重点包括:督促餐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等主体责任,保证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食品原料安全可靠、加工制作过程风险可控、餐饮用具清洁干净、环境卫生整洁通风,并定期自查自检,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以原料采购查验、凉菜制作、地方特色食品制作等为重点,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许可资质、原料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及公示、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和问题处置。

  监督餐饮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超接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严禁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水源,严禁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生菌类、野菜、野果等,严禁加工食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

  禁止无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进入旅游景区,加强对景区内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

  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来历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查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严查使用不合格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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